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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kinawa住宿税引入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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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期日期截止12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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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kinawa旨在发展成为国内外民众选择的可持续旅游目的地,实现安全、可靠、舒适的旅游,完善和强化旅客接纳体系,协调旅游接待与当地居民生活,保护冲绳独特的历史和传统文化,并通过保护自然环境及其他旅游促进措施促进旅游,我们计划引入住宿税作为法定目的税。

施工日期

2027年2月1日


制度内容

纳税义务人 (缴纳人)

宫古岛市内以下住宿设施的住宿者
・酒店、旅馆、简易住宿 (旅馆业法)
・民宿 (住宅住宿事业法)

应纳税额基准 (税额基准)

1人1晚的住宿费用 (纯住宿费用) (但是,住宿费以10万日元为上限。)
※纯住宿费用・・・住宿费用-住宿以外的费用(餐费、娱乐费、消费税等)

税率

定率2% (但是,税额以2,000日元为上限。) ・・・市1.2%、县0.8%的合计

税额=应纳税额基准额×税率

【例】
单纯住宿费用 (1人1晚) 7,600日元
(课税标准额) 7,000日元 (不足1,000日元舍去) ×2%= (住宿税) 140日元(明细:市分84日元,县分56日元)


住宿税目前不反映在官方网站和预订网站上显示的住宿费用中。因此,不管预约的路线如何,住宿税请在入住时另行支付。

由于法令的修改等,预约后住宿税的税额或制度内容发生变更时,将根据住宿日时适用的税制进行申请。敬请谅解。


本酒店今后也将努力营造能让客人安心舒适地度过的环境,以打造更加令您满意的酒店为目标。今后也请您一如既往地惠顾和支持。

2026年7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