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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剩飯打包的規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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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 p 是
到期日期截止12月31日

了解詳情

1.目的·基本想法

(1)在可持續發展目標中也設定了減少食物損失的國際目標,即使在日本,也存在大量仍然可以在餐館食用的食物被丟棄的問題。我們希望顧客先當場吃完料理,但對於不得已吃不完的料理,如果顧客有要求,請帶回家,這是減少食品損耗的有效措施之一。
(2) 未吃完的料理打包帶回時,可能會發生一定程度的食物中毒等,請客人充分理解本店說明的衞生註意事項,自行承擔責任。

2.遵守事項

(1)生的和半生的等加熱不充分的食品以及一部分料理不能帶回去。
(2) 夏季 (6月1日~9月30日) 除外。此外,根據氣象狀況,此期間有可能變更。
(3) 外帶時,請使用本酒店、餐廳指定的容器和清潔器具。
(4) 請客人自行轉移至容器。
(5) 搬運及保管時,請自行負責。

3.確認事項

提供的料理沒吃完就帶回去的情況下,帶回去的時候或帶回去後因客人的行為引起的食物中毒、汙損等事故,本公司概不負責,敬請諒解。